白皎煤矿擂响“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”战鼓 | |||||
煤炭资讯网 | 2008-5-5 22:59:46 要闻 | ||||
本网讯: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,强化现场安全管理,确保今年安全目标的实现,按照芙司安便[2008]57号文件的要求,白皎煤矿正式拉开了2008年“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”序幕。 今年是全国煤矿“隐患治理年”,白皎煤矿以此为契机,抓落实,促整改,确保矿井安全生产。该矿“第二个百日安全活动”主题是:贯彻安监总局16号令、“治理隐患、改善生产环境、防范事故”。为此,矿上成立了以矿长俞学平为组长、党委书记朱世贵、副矿长郑国清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、“一通三防”、采掘生产、机电运输、监督检查考核五个专业组。 为抓好活动目标实现,该矿制定了八条举措。 各部门各队要加强领导,结合本单位实际,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“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”的措施,措施要做到切实可行,可操作、可考核,特别是在开展环境整治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,要逐一具体化、落实责任到人头;同时要强调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,发挥职工联保互保作用。 各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安监总局16号令,即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,加强隐患排查的力度,认真开展对事故隐患的全面治理,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条件,争创本质安全型矿井。 各部门、队及各专业组在2008年8月2日前要将本部门、本队、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报安监处。 开展瓦斯、顶板、机电运输事故专项整治活动。各部门、各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要针对存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,开展瓦斯、顶板和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,把瓦斯、顶板、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活动期间的重要工作来抓,通过专项整治,使瓦斯三级报警、顶板、机电运输事故明显下降,零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。 要认真落实“隐患治理年”相关工作。活动期间,各单位要认真按照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),结合芙蓉公司《关于开展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芙司安[2008]98号)的要求,加强对重点隐患整治工程的管理、监控,确保进度,同时对新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全面落实,限期整改。 认真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。各单位要按照产业集团和芙蓉公司部署,扎实开展以“治理隐患、防范事故”为主题的全国第七个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天府行”活动,把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作为第二个“百日安全生产活动”中的一项重要任务。 要认真吸取今年“1、22”顶板死亡事故教训。重点抓好“一通三防”管理,严禁瓦斯超限作业。顶板管理重点抓好“七个环节”以及放炮环节及瞎炮处理环节,机运管理重点是“四个环节”和“五种人”的管理,切实做到行为规范,按章操作。 加强对重点区域、头面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力度。各相关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,抓住各自的工作重点,深化专项整治,对查到事故隐患必须现场立即落实及时整改,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,按照定整改人、定整改责任、定整改时间,定复查人及复查时间的原则进行整改,最终消除隐患。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要加强查岗,安监员要加强对中夜班的巡检,对现场事故多发环节、多发地点,实行重点监督把关。 安监处、通风科及瓦斯队要认真对瓦斯安监员进行培训,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增强责任心,严格监督现场对规程措施的执行,注重对隐蔽工程监管,协助抓好工程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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