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 总揽  写作  煤市分析  政策法规  技术论文  矿山安全  事故案例  煤价行情  在线投稿  | 西北站  华中站 | 特约通讯员档案


山西焦化企业联盟:09年5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

煤炭资讯网 2009-5-4 14:09:31    煤市分析

关于09年5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


各盟员单位、焦化生产、运销企业:

  根据市场变化,各地焦化厂的库存和钢厂的库存已急剧减少,焦化行业依然亏损、特别是山西焦化企业亏损严重的情况下,经山西焦化企业联盟研究,特提出2009年5月份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。
 
  一、关于限产
 

  各企业依然要遵循全行业限产措施,限产幅度维持4月份的最低限,防止炼焦煤价格反弹。河北、内蒙古地区的焦化企业要加大限产幅度,服从全行业大局。

  二、关于焦炭价格
 
  鉴于各地区焦炭的质量、成本和运输方式不同,从2009年5月1日开始,河北、山东、内蒙古地区焦化企业的焦炭价格在4月份的基础上每吨上调30元,山西、陕西地区焦化企业的焦炭价格在4月份的基础上每吨上调60元。请各企业依此指导意见与各用户沟通,安排生产、运销工作。
 

  从2009年3月份以来,个别用户恶意拖欠货款,无理扣罚,不执行合同,严重违背市场规律及交易规则,焦化企业联盟将高度关注。各地协会要加强信息互通,对违背联盟决定的盟员单位内部要采取措施,更好地为守信誉、重合同的钢铁企业服务,有力地支持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


信息来源:山西焦化企业联盟   

 



     编 辑:
声明: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,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,必须注明“来源:煤炭资讯网(www.cwestc.com)及其原创作者”,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。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(本网通讯员除外)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 邮箱地址:1017016419@qq.com


声明: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,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,必须注明"来源:煤炭资讯网(www.cwestc.com)及其原创作者",
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。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
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(本网通讯员除外)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 邮箱地址:1017016419@qq.com

总编辑:李光荣    副总编:韩一凡  顾问:王成祥、王金星  主编:欧阳宏  编辑:杨建华(网站监督)、黄永维、曹田升、陈茂春
备案序号:渝ICP备17008517号-1|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
电话:(023)68178780、13883284332
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