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(fā)文:為了鼓勵煤炭資源集約開采利用,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,資源稅減征50%。特此公告。
財政部
稅務(wù)總局
2023年8月21日